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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溪燕湖之夜”艺术活动周的通知
2020-11-12 10:05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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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届“溪雁湖之夜”艺术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溪燕湖·黄钟大吕之夜”医高专器乐达人秀

承办部门:团委、大学生艺术团器乐队

(二)“溪燕湖·瑶林琼树之夜”医高专形象大使选拔大赛

承办组织:团委、大学生艺术团模特队

(三)“溪燕湖·陆海潘江之夜”医高专声临其境配音秀

承办部门:团委、大学生艺术团主持人队

(四)“溪燕湖·翥凤翔鸾之夜”医高专舞蹈大赛

承办部门:团委、大学生艺术团舞蹈队

(五)“溪燕湖·声动梁尘之夜”医高专校园好声音歌手大赛

承办组织:团委、大学生艺术团合唱队

二、活动组织与开展

(一)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届“溪雁湖之夜”艺术活动周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团委(相关名单详见附件1)。

(二)宣传部牵头落实,团委具体实施,成立校园文化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各处(室)、系(部、院),校级学生组织根据组委会安排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三)根据活动开展与获奖比列,设组织奖1名。

三、活动经费

组委会核定各项活动经费,做到勤俭节约,精准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活动周期间要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活动的情况简报,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相关资料选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承办单项活动的部门,要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具体部门承办活动的同志,要大力支持,在时间、工作条件、经费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三)宣传部在活动月期间要通过张贴标语、装点校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配套活动等方式,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网络中心要在校园门户网站主页上设置校园文化月活动专栏。

(五)保卫处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值班。举办大型活动时,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

(六)为便于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部门选派一名联系人,并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联系人推荐表(附件2)发至团委(联系人:赵喆,联系电话:18585288338,邮箱:87203287@qq.com)。




附件:1.“溪燕湖之夜”艺术活动周组织委员会名单

2.“溪燕湖之夜”艺术活动周联络人信息表

3.“溪燕湖之夜”艺术活动周方案(1-5)



共青团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3.“溪燕湖之夜”艺术活动周方案(1-5).docx已下载
附件【2.“溪燕湖之夜”艺术活动周联络人信息表.docx已下载
附件【1.“溪燕湖之夜”艺术活动周组织委员会名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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